NYPD 與 5位攝影記者達成和解
#要是在美國 -- 紐約時間9月5日,5位攝影記者與 #紐約市警察局 (NYPD)與達成歷史性的和解協議,保障傳媒工作者在紐約享有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 賦予的採訪權力。
NYPD 承諾從學堂員警到警方高層,每年都要參與培訓,應對傳媒時採取適當行為,配合採訪自由。設立由紐約市調查局領導的委員會,監察警方在示威現場對待傳媒的情況,為期三年。
NYPD 官方正式承認並尊重,記者有權在公眾地方記錄警方行動,不需任何記者證去行使此權力。根據協議,當局會更新守則,改善現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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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種族示威遇襲
3年前,非裔美國人 #GeorgeFloyd 被警員跪頸至死引發的連場種族示威蓆捲全國,5位攝影記者分別在紐約市採訪不同抗議活動中,被警員 #襲擊 和 #拘捕 。
原告人包括 Adam Gray 、Jae Donnelly 、 Amr Alfiky 、 Diana Zeyneb Alhindawi 及 Mel D. Cole,由 #美國全國攝影記者協會 ( #NPPA )的律師、Davis Wright Tremaine LLP 法律事務所、以及人權律師 Wylie Stecklow 代表。
英國攝影記者 #AdamGray 在聯合廣場採訪時,於未有任何警告下被推倒在地上,拘捕,整夜扣留;《每日郵報》攝影記者 #JaeDonnelly ,在曼哈頓拍攝示威者時被警方用警棍襲擊;新聞及紀錄片攝影師 #DianaZeynebAlhindawi 在曼哈頓下城區被警棍擊中臉部。
攝影記者 #AmrAlfiky 紐約下東區拍攝警方行動被捕,另一次在布魯克林拍攝時被到警員襲擊;視覺攝影記者 #MelDCole 在布魯克林橋拍攝警方與示威者衝突期間被捕拘,沒收相機,扣留了7個小時。
5人均是得獎攝影師,作品見於《 #紐約時報 》、《 #華爾街日報 》、 #路透社 、#CNN 、英國 #BBC 、《 #泰晤士報 》、《 #衛報 》、《 #國家地理 》雜誌、法國《 #世界報 》等國際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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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是公民社會重要一環
「我們客戶遭受 NYPD 待遇,不只違憲,更是不合情理,是對民主社會的直接威脅。我對幾位勇敢的攝影記者感到自豪,他們選擇讓警局對自己的行為負上責任。我期待這個協議付諸實行,惠及所有記者。」Davis Wright Tremaine 法律事務所律師 #RobertDBalin 表示。
NPPA 副法律顧問 #AliciaCalzada 指出「這不是一份可以隨便束以高閣的協議,它具實際的力量改善警員各個層面的培訓。」
NPPA 總法律顧問 #MickeyHOsterreicher 則認為:「記者是正常運動的公民社會,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確保記者工作時免於的騷擾和襲擊,尤其是政府人員,至關重要。視覺記者作為重要的監察者和歷史見證人,我很高興這協議的條款將改變警方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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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如下:
在公眾被驅散的情況下,持有紐約市市長媒體及娛樂辦公室 (MOME) 認證的記者,不需要離開相關區域。傳媒工作者在記錄警方行動或不離開公眾場所時,不會受到拘捕。
NYPD 在未得到行動指揮官、副局長(公共信息專員)准許前,不會因為涉及低級罪行(例如擾亂秩序或妨礙政府行動)而逮捕持有政府認證的記者。任何逮捕傳票,將會在現場而非在警局向記者發出,由此阻止警方在警局非法拘留記者數個小時才向他們撒銷指控的做法。
NYPD 警員禁止拘捕、阻止、干擾傳媒工作者,僅是觀察或記錄警察在公眾地方的執法行動。
NYPD 會承認在紐約市司法管轄區以外地區所發出記者證。
NYPD 會讓記者進入「任何公眾容許進入的地方」,不可建立「禁區」(frozen zones)或以「罪案/意外/事故」膠帶圍封,阻止傳媒工作者觀察和記錄公眾地方進行的活動。
在公眾地方觀察和記錄警方行為,不需要任何記者證,或傳媒證明文件。這些行為包括示威、罪案和其他公眾關注的事務。
攝影: © Rashid Umar Abbasi/NPPA
撰文: #難分
資料來源:
#NationalPressPhotographers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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